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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业需知双软企业认定取消了么-全托管,无后顾之忧「智为铭略」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695 发布时间:2020-04-10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决定》(国发〔201511号)中指出2015315日取消双软认证当中软件企业认定的审批。“双软认定”取消对苏州的软件企业会有什么影响?企业能够享受的补贴政策有什么影响?智为铭略小编给大家进行解答:

双软企业

一、“双软认定”取消的意义

“双软认定”取消本质上是国家简政放权的一项措施,对于软件企业而言是利好消息,而且可以使中小企业更加积*的投入国家软件产业的发展。至于税收层面,受到的影响并不大。华税律师建议,软件企业应多多关注相关政策的发展,同时,无论是下放到行业协会管理,还是由税务机关备案,资质证明的材料都必不可少,企业可以参照之前的认定要求先做准备,以便在国家政策明确之后及时做出反应。

二、软件企业申报条件

财税〔201227号文件所称软件企业是指以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6、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  

7、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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