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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法文件如何处理?-项目不转包「智为铭略」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674 发布时间:2020-07-23

苏州企业在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之后**不能松懈企业自身的管理。在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的同时,企业还需要按照高兴技术企业的管理标准不断的进行创新和发展。当审查机关发现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时,税务部门将如何进行处理,智为铭略小编根据实际案例,给苏州企业进行说明:

高新技术企业

一、案例情况

A公司依据2016年至2018年的财务指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而2019年享受优惠政策时,税务部门发现其研发费用等多项指标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企业没有成功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处理方式

1、《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2、《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3、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以书面形式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根据上述规定,税务部门发现其研发费用等多项指标不符合税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应以书面形式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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