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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高新技术企业申请_苏州高企申报-智为铭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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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企业需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退税-10年以上申报经验「智为铭略」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707 发布时间:2020-05-19

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知道该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智为铭略小编在此解答:企业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不需经过税务机关审批,按照相关要求备案即可享受税收优惠。除此之外,高企资质满后,企业重新认定可能会产生预交、退税(即:补缴税款)等相关事宜,智为铭略小编为大家分享高企税收相关内容如下,供苏州相关企业参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享受优惠期间

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二、认定后退税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退税主要是指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三、日常管理

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部门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或享受优惠期间不符合《认定办法》*十一条规定的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证书有效期内自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束。留存备查资料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入比例、研发费用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具体格式见《工作指引》附件2)

7、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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