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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减半征收适用15%税率?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 *一条*(三)项规定,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八十六条、*八十七条、*八十八条和*九十条规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居民企业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居民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均应按照25%的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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