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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项目咨询公司告诉你企业专利申请的误区一

文章出处:智为铭略人气:568 发布时间:2018-04-04

近年来,国内企业对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纷纷加强了专利工作,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也少不了专利的授权,同时专利也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源泉。企业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在专利代理过程中,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仍存在不少误区。

一、自主研发的成果不需申请专利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确认和保护。当他人盗用其研究成果时,因研发者对成果不具有专利权,得不到法律保护,就无法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

同时,在我国,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创造谁先申请了,专利就授予谁。因此,研发者如不及时申请,而被他人抢先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研发者就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这样的案例在中国可以说是数不胜数。

二、投入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可高枕无忧,从而忽视了后期的继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认识的后果不异于未申请专利。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这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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