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智为|收藏智为| 网站地图

欢迎光临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_高新技术企业认定_高新技术企业申请_苏州高企申报-智为铭略

智为服务热线:400-150-1560

智为铭略

联系智为

服务热线:400-150-1560

电 话: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邮箱: cs@key-way.com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3号楼301室

当前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企业建成的房屋已经开始使用,但是工程款中有些发票还没拿到,是按发票凭证计提折旧还是按合同的金额计提呢? 2017-12-08
企业为退休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吗? 2017-12-08
企业因机器检修暂时停产,停产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可以税前扣除吗? 2017-12-07
公司名下没有汽车,员工个人汽车用于公司,汽车费用是否可以入账扣除(比如油费,发票抬头是公司名称,是否可以认证并记账?) 2017-12-07
企业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17-12-07
企业为子公司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能否税前扣除? 2017-12-07
企业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发放的工资能否扣除? 2017-12-07
企业发生的担保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2017-12-07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作废后,享受此项优惠的研发费用是否还需要单独核算、设专账管理? 2017-12-06
研发活动的部分产品取得了成功,形成的成品已销售。本项研发活动中形成成品销售的部分和失败部分的研发费同样都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吗? 2017-12-05
企业在研发活动中产发生废料对外销售了,此部分销售额企业所得税应该如何处理? 2017-12-05
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其他相关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如果同时发生多项研发活动,“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应该如何明确? 2017-12-05
新闻总数: 145 页次: 127 / 145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